《办法》适用于中央和省级投资为主或参与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共分5章20条。从审计内容、审计管理、审计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水利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办法》的印发,对于规范工程审计,加强项目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审计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