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统计局
2013年5月24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三年的共同努力,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全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590条,省内总长度为5.78万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841条,省内总长度为4.19万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32条,省内总长度为1.74万公里;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21条,省内总长度为0.66万公里。
湖泊。全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7个,省内水面总面积100.02平方公里。其中:淡水湖3个,咸水湖3个,盐湖1个。另有特殊湖泊2个(即敦煌市月牙泉和民勤县青土湖)。1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3个,省内水面总面积97.1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个,省内水面总面积64.60平方公里。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库。全省共有水库387座,总库容108.52亿立方米(详见表1)。其中:已建水库372座,总库容105.36亿立方米;在建水库15座,总库容3.16亿立方米。
表1 不同规模水库数量和总库容汇总表
水库规模 |
合 计 |
大 型 |
中 型 |
小 型 |
||||
小计 |
大(1) |
大(2) |
小计 |
小(1) |
小(2) |
|||
数量(座) |
387 |
9 |
1 |
8 |
44 |
334 |
176 |
158 |
总库容 (亿立方米) |
108.52 |
86.91 |
57.00 |
29.91 |
15.27 |
6.34 |
5.70 |
0.64 |
水电站。全省共有水电站671座(含规模以下),装机容量879.95万千瓦(详见表2)。其中:在规模以上水电站中,已建水电站437座,装机容量677.71万千瓦;在建水电站135座,装机容量199.64万千瓦。
表2 不同规模水电站数量和装机容量汇总表
水电站规模 |
数量(座)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
合计 |
671 |
879.95 |
|
规模以上 (装机容量≥500千瓦) |
小计 |
572 |
877.35 |
大(1)型 |
1 |
135.00 |
|
大(2) 型 |
4 |
139.57 |
|
中型 |
35 |
329.48 |
|
小(1) 型 |
79 |
150.64 |
|
小(2) 型 |
453 |
122.66 |
|
规模以下(装机容量<500千瓦) |
99 |
2.60 |
水闸。全省共有过闸流量
表3 不同规模水闸数量汇总表
水闸规模 |
数量(座) |
比例(%) |
|
合计 |
15112 |
100 |
|
规模以上 (过闸流量≥5立方米/秒) |
小计 |
1312 |
8.68 |
大型 |
4 |
0.03 |
|
中型 |
70 |
0.46 |
|
小型 |
1238 |
8.19 |
|
规模以下( |
13800 |
91.32 |
堤防。全省堤防总长度为
表4 不同级别堤防长度汇总表
堤防级别 |
合 计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5级以下 |
长度(公里) |
4273 |
86 |
207 |
44 |
685 |
2170 |
1081 |
比例(%) |
100 |
2 |
5 |
1 |
16 |
51 |
25 |
泵站。全省共有泵站4246座(详见表5)。其中:在规模以上泵站中,已建泵站2096座,在建泵站16座。
表5 不同规模泵站数量汇总表
泵站规模 |
数量(座) |
|
合计 |
4246 |
|
规模以上 (装机流量≥1立方米/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 |
小计 |
2112 |
大型 |
11 |
|
中型 |
173 |
|
小型 |
1928 |
|
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立方米/秒且装机功率<50千瓦) |
2134 |
农村供水。全省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21.36万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04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20.32万处。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1900.33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1140.20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760.13万人。
塘坝窖池。全省共有塘坝2338处,总容积2704.47万立方米;全省共有窖池154.53万处,总容积4017.46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全省共有灌溉面积2187.61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1892.09万亩,园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积295.52万亩。
灌区建设。全省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灌区24处,灌溉面积1063.48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含)~30万亩的灌区208处,灌溉面积771.34万亩;50亩(含)~1万亩的灌区10936处,灌溉面积327.33万亩。
地下水取水井。全省共有地下水取水井50.13万眼,地下水取水量共33.12亿立方米(详见表6)。
表6 不同规模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和取水量汇总表
取水井类型 |
数量(眼) |
取水量(万立方米) |
||
合计 |
501309 |
331181 |
||
机电井 |
小计 |
205892 |
329397 |
|
灌溉 |
小计 |
56076 |
278584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44293 |
276298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11783 |
2286 |
||
供水 |
小计 |
149816 |
50813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7552 |
48998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142264 |
1815 |
||
人力井 |
295417 |
1784 |
地下水水源地。全省共有地下水水源地40处(详见表7)。
表7 不同规模地下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地下水水源地规模 |
数量(处) |
比例(%) |
合计 |
40 |
100 |
小型水源地(0.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 |
20 |
50 |
中型水源地(1万立方米≤日取水量<5万立方米) |
17 |
42.5 |
大型水源地(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3 |
7.5 |
特大型水源地(1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 |
0 |
0 |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全省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128.5582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684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10.879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9.1099亿立方米,建筑业0.2694亿立方米,第三产业2.3108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1.3045亿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全省共有河湖取水口3125个(详见表8)。
河湖取水口规模 |
数量(个) |
比例(%) |
合计 |
3125 |
100 |
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887 |
28.38 |
规模以下(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2238 |
71.62 |
地表水水源地。全省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71处(详见表9)。
表9 不同水源类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地表水水源地类型 |
数量(处) |
比例(%) |
合计 |
171 |
100 |
河流型 |
135 |
78.95 |
湖泊型 |
0 |
0 |
水库型 |
36 |
21.05 |
治理保护河流。全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全省土壤侵蚀总面积201186.73平方公里(详见表10)。
表10 不同侵蚀类型土壤侵蚀面积汇总表
土壤侵蚀类型 |
面积(平方公里) |
比例(%) |
合计 |
201186.73 |
100 |
水力侵蚀 |
76111.89 |
38 |
风力侵蚀 |
125074.84 |
62 |
全省水力侵蚀面积76111.89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30263.11平方公里,中度25455.14平方公里,强烈12866.12平方公里,极强烈5406.67平方公里,剧烈2120.85平方公里。全省风力侵蚀面积125074.84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24972.39平方公里,中度11279.80平方公里,强烈11325.03平方公里,极强烈33857.77平方公里,剧烈43639.85平方公里。
侵蚀沟道。全省西北黄土高原区侵蚀沟道268444条。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全省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69938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18936平方公里,植物措施4675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4246平方公里。
淤地坝。全省共有淤地坝1571座,淤地面积23.89平方公里,其中,库容在5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的骨干淤地坝551座,总库容3.81亿立方米。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全省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1238个,从业人员4.15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87万人,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2.28万人。
全省乡镇水利管理单位464个,从业人员3439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1307人。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工程规模、等级的划分如下:
1.水库:
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大(2)型水库:1亿立方米≤总库容<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0.1亿立方米≤总库容<1亿立方米;小(1)型水库: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1亿立方米;小(2)型水库:0.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01亿立方米。
2.水电站:
大(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2)型水电站:30万千瓦≤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中型水电站: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1)型水电站:1万千瓦≤装机容量<5万千瓦;小(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
3.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中型水闸:100立方米/秒≤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立方米/秒。
4.堤防:
1级:防洪(潮)[重现期(年)]≥100;2级:50≤防洪(潮)[重现期(年)]<100;3级:30≤防洪(潮)[重现期(年)]<50;4级:20≤防洪(潮)[重现期(年)]<30;5级:10≤防洪(潮)[重现期(年)]<20;5级以下:防洪(潮)[重现期(年)]<10;
5.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秒≤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或0.1万千瓦≤装机功率<1万千瓦;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秒或装机功率<0.1万千瓦。
[3]1公顷=1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