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境外驻甘、省市5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还将在中国甘肃网、人民微博、新华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网易微博、央视微博进行现场直播。
首先,请刘秘书长介绍情况。
刘斌: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为科学规范开展抗旱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建立健全抗旱防汛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办公厅于4月3日和4月11日相继印发了修订后的《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和《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使新修订《预案》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我就这两个预案向各位作以简要介绍。
一、《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
新修订的《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充分体现民生为本要求,紧紧围绕我省农业生产实际,把灌溉农业区作物失灌、雨养农业区耕地受旱、干旱山区缺水和兰州市城市缺水等干旱指标,作为判断旱情、划分旱灾等级的重要依据。根据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旱灾分为Ⅳ级(一般)干旱灾害、Ⅲ级(较大)干旱灾害、Ⅱ级(重大)干旱灾害、Ⅰ级(特别重大)干旱灾害等四个等级,详细划分了各级干旱灾害的量化标准,明确了各级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新预案规定,各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要负责建立完善旱情监测体系,重点监测天气、雨情、土壤墒情、河流水情、水库蓄水及农田灌溉、城乡供水和作物长势等情况,明确信息报告职责和机制,重大以上干旱灾害实行日报告制度,较大及一般干旱灾害实行周报告制度。
新预案明确要求在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抗旱应急指挥部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要严格落实保障受灾地区人畜饮水、增加抗旱投入、落实实用抗旱农业生产措施、火灾防控、制定城市应急供水措施、应急水源调度配置、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10项应急措施,特别是将保障干旱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列为首要任务,要求各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掌握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拉水送水等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要求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保证粮食生产基本稳定。
新预案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要从筹措落实抗旱资金、储备保障抗旱物资、强化抗旱技术保障、加强抗旱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对抗旱应急工作做好有力保障,为抗旱减灾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新修订的《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洪水及水库工程(含电站水库)突发险情可能引发的次生洪水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明确了我省4类防汛抗洪重点区域。一、水库:我省境内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和小(一)型水库(电站水库);二、重点城市:兰州市、平凉市崆峒区、天水市麦积区、陇南市武都区、临夏州临夏市等5座城市;三、河流险段: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四、山洪灾害:全省易发山洪灾害的沟道、险段及相关区域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
新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程度,将防汛抗洪应急响应按照水库、重点城市、河流险段、山洪灾害四个类型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等级,明确了应急响应的标准。同时,预案规定,由县市区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Ⅳ级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市州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防汛抗洪应急响应;Ⅰ级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由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请示省政府启动。同时,规定了响应启动后对四类防讯抗洪重点区域分别采取的响应措施,使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新预案明确了初始信息报告单位,分级报告程序和职责,规定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抗洪工作信息,由各级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发布。提出了防汛抗洪责任制、防汛安全检查、防汛值班和水情报汛、水库防洪调度管理、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防汛抗洪救灾准备、宣传培训和研究等8项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对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做了补充和完善,使我省的防汛抗洪应急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有序,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指挥系统更加健全完善、响应措施更加具体、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处置各类水情、汛情、灾情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谢谢大家!